政策与法律动态
阿联酋公布跨国企业全球最低税注册及适用规则指南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发布了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第二支柱框架下的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指南。该规定对全球合并年收入至少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实施不低于15%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财年于2026年4月30日前结束的适用实体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EmaraTax税务注册。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发布了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第二支柱框架下的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指南。该规定对全球合并年收入至少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实施不低于15%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财年于2026年4月30日前结束的适用实体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EmaraTax税务注册。
阿联酋监管部门重申,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为国家电子发票系统指定认证服务商(ASP)。根据2025年第244号部级决定,大型企业须在2027年1月1日前实现上线运营。营业额低于5000万迪拉姆的企业则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签约服务商,并在2027年7月1日前合规上线。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发布合规说明,明确自贸区的增值税指定区身份并不自动享有企业所得税指定区待遇。阿联酋各税种法规对自贸区拥有独立的法律定义与适用标准,商品分销企业须单独满足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要求方可享受0%税率。
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发布2026年第4号决定,针对会计记录与商业账簿制定了最新的技术和运营标准。该规定适用于阿联酋本土及自由贸易区内所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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