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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转让定价季报发布2026年第二季度阿联酋、新加坡及越南税收新规

《中国简报》发布2026年第二季度亚洲及中东转让定价动态。阿联酋颁布2026年第96号部长决议正式采纳经合组织支柱二相关解释文件,新加坡明确了股份制薪酬在转让定价中的处理规则,越南则出台第255/2026/ND-CP号法令。跨国及外商投资企业需对照新规审查关联交易定价策略。

发布机构
阿联酋财政部
管辖区域
阿联酋
发布日期
2026年6月22日
生效日期
2026年6月22日
阶段
最终规则
官方文件
2026年第96号部长决议
官方来源
news.google.com

专业服务机构德赞希拉(Dezan Shira & Associates)在《中国简报》发布的2026年第二季度转让定价简报中指出,亚洲及中东多国税务机关出台了关键监管变动,跨国企业需对照新规评估其关联交易定价安排。

2026年6月22日,阿联酋颁布2026年第96号部长决议,正式采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的支柱二解释文件,用于落实2024年第142号内阁决议下的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制度。该决议纳入了OECD于2026年1月发布的“并轨方案”(Side-by-Side package),包括基于实质的税收激励安全港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并废止2025年第88号部长决议。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于2026年6月4日发布第九版转让定价指引,明确了企业在采用交易净利润法(TNMM)处理关联服务交易时股份制薪酬(SBC)成本的税务定性,该调整自2026纳税年度起生效。

越南政府于2026年6月30日颁布第255/2026/ND-CP号法令,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替代原第132/2020/ND-CP号和第20/2025/ND-CP号法令。新规将免除准备转让定价文档的营业收入门槛由2000亿越南盾提高至5000亿越南盾以下,并取消了此前适用的“简单功能”评估标准。

来源

UECN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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